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
(2018年)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0号),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、促进大型医用设备科学配置和合理使用,经国务院批准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8年3月29日发布了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(2018年)》。
从2018年目录上看,1.5 T以下的磁共振成像设备不再属于乙类管理, 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已然成为乙类管理对象。由此可见,今后一段时间PET/CT和PET有可能配备到有条件的县、市医院,1.5 T以下磁共振成像设备将有可能走入二级及以下医院。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成为更紧缺的人才。
附: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(2018年)》。
甲类(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配置管理)
一、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。
二、质子放射治疗系统。
三、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(英文简称PET/MR)。
四、高端放射治疗设备。指集合了多模态影像、人工智能、复杂动态调强、高精度大剂量率等精确放疗技术的放射治疗设备,目前包括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(英文简称Cyberknife)、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(英文简称Tomo)HD和HDA两个型号、Edge和Versa HD等型号直线加速器。
五、首次配置的单台(套)价格在3000万元人民币(或400万美元)及以上的大型医疗器械。
乙类(省级卫生计生委负责配置管理)
一、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(英文简称PET/CT,含PET)。
二、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(手术机器人)。
三、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(64排及以上CT)。
四、1.5 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(1.5T及以上MR)。
五、直线加速器(含X刀,不包括列入甲类管理目录的放射治疗设备)。
六、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(包括用于头部、体部和全身)。
七、首次配置的单台(套)价格在1000~300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医疗器械。